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细则(学术学位)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与人数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会计学

1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会计学或财务学且初试科目外语须考英语一,业务课一须考数学三、数学二或数学一。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会计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即总分350,政治45,外语55,业务课一90,业务课二90,总分和各单科分数均需符合以上要求。

3.对申请同一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放,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点为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开放时间12小时。

3.调剂复试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

4.考生参加复试。

5.拟录取名单初步确定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

四、调剂复试

按《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执行。

五、联系方式:

周老师 电话:0592-2189078,邮箱:zzx430@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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