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点击数:

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The Institute for Financial & Accounting Studies, IFAS)是国家“985工程全国唯一的财务与会计创新基地。研究院致力于世界同行认可的财务与会计原创性研究和国际化教学。其所属工商管理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且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级,被基本科学指标ESI列为全球前1%,并获得全球商学院AACSBEQUISAMBA三大权威认证,其会计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并拥有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获得AACSB会计项目单独认证。

2005年建院以来,研究院以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为依托,以全球视野广纳贤能,已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及中国香港和内地著名高校陆续引进优秀青年学者。这些学者已在Journal of Accounting Economics,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Management Science,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Accounting & Finance,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Asia-pacific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Research等财务、会计和经济领域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院大力开展与国际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努力为现有团队提供广阔的学术发展平台。

研究院依循国际标准开设硕士和博士课程,邀请海内外优秀学者和业界精英授课、讲座和咨询,以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研究院的多名硕士毕业生在国内外的研究型大学继续攻读会计和财务领域的博士学位,其他硕士毕业生多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私募股权、非金融业大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和银监部门任职。

一、招生专业
财会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生招生专业:120201会计学1202Z1财务学。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博士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

主导师名单

120201

会计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胡金帅、王荔红、屈文洲

1202Z1

财务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4)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有工作论文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7)鼓励数学基础好、有理工科复合背景的学生申请。

2.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至少符合以下任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或分数50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95分;

3)雅思(IELTS)成绩≥6.5分;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5)其他能证明达到上述英语水平或能够在纯英语环境下学习交流无语言障碍的情况。

CET6 说明:20056月之前取得证书的须为合格及以上,20056月之后取得成绩报告单的须为 500 分及以上。

三、申请流程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212 5 日-2023115

网址:http://bsbm.xmu.edu.c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23120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tzs@xmu.edu.cn(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邮件标题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递,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3.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进行资格复审。我院将在20233月上旬组织学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4.组织考核

1)资格审查

电子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命名附件以及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zzx430@xmu.edu.cn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2)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3)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语证书原件;

纸质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

(1)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2)体检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通知待考核名单公布后再行通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核时间:2023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3)考核内容及方式

总成绩占比:材料初审选拔成绩(30%+复试考核成绩(70%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

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笔试,笔试测试内容将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面试:

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英语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方面。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10分钟左右为PPT汇报,主要讲述博士研究生阶段研究计划。

注:

1.申请考核复试比例为原则上不高于1:3

2.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初审选拔成绩或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笔试,笔试测试内容可以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四、录取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填报志愿和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或初审选拔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均不能被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需在202375日前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 gatzs@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六、联系方式: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周老师 0592-2189078 zzx430@xmu.edu.cn

网址:https://ifas.xmu.edu.cn/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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