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接受调剂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剂信息
1、招生计划:1人。
2、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只接收原报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和财务学学术型考生的调剂申请。
(2)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基本复试线。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3、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调剂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妥后交送至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嘉庚二号楼503室或发邮件至郑老师的邮箱(zhengzh@xmu.edu.cn。),请勿邮寄!调剂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5点。(以实际收到申请书的时间为准)咨询电话:郑老师:0592-2189078。
4、调剂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将通知参加复试,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写份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说明,发送至上述邮箱。
二、复试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 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一份)(见附件);(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一份)(见附件下载后用黑色水笔填写前四行内容,并在诚信栏中签名);
3、告知书一份(见附件下载打印出来后签名);
4、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件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
7、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8、考生自述(见附件,下载后填写,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9、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请自备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初(待通知) 地点:嘉二(成枫楼)513
2、复试内容与权重: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5名及以上本专业的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的教师为小组成员。复试为面试,满分100分。统考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成绩60%。
(2)面试: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英语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10分钟左右为PPT汇报,主要讲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
四、录取工作: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2、我校2016 年继续实行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改革政策:在职考生如以社会考生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根据我校寄发的预录取通知,在5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学习,我校方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