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18年港澳台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The Institute for Financial & Accounting Studies, IFAS)是国家“985工程全国唯一的财务与会计创新基地。研究院致力于世界同行认可的财务与会计原创性研究和国际化教学。

2005年建院以来,研究院以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为依托,以全球视野广纳贤能,已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及中国香港和内地著名高校陆续引进优秀青年学者。研究院大力开展与国际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努力为现有团队提供广阔的学术发展平台。

研究院依循国际标准开设硕士和博士课程,邀请海内外优秀学者和业界精英授课、讲座和咨询,以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研究院的多名硕士毕业生在国内外的研究型大学继续攻读会计和财务领域的博士学位,其他硕士毕业生多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私募股权、非金融业大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和银监部门任职。

一、招生专业

财会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120201会计学1202Z1财务学。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博士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

主导师名单

120201

会计学

09

资本市场会计

 

叶建明、强欣荣、刘峰、于李胜、王艳艳、陈亚盛、肖虹、罗进辉、

1202Z1

财务学

03

资本市场财务

屈文洲、李常青、吴超鹏、家兴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 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至少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且成绩≥450分; 

(2)托福(TOEFL)成绩≥90分; 

(3)雅思(IELTS)成绩≥6分;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5) 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能力证书。

三、申请流程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招生院校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7 年12 月1 日-12 月22 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特别提醒:本院报名截止时间为12 月22 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逾期提交者学院不再受理

2)报考费每人160元(参照大陆博士申请考核制收费标准)。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17年12月24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8375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3.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财会院进行资格复审。财会院将在2018年1月上旬组织学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4.组织面(笔)试

(1)资格复查

考生参加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本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

4)体检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表(可在考核期间进行并提交)或近6个月内的相应体检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核时间:2018年1月8日-12日(其中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面(笔)试由财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3)考核内容及方式

研究院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5名及以上本专业的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为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1.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考生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等。

2.面试: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英语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10分钟左右为PPT汇报,主要讲述博士研究生阶段研究计划。

3.考核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 分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 分的不能被录取。

四、录取

财会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填报志愿和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均不能被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须在8月1日前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ccp@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学生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六、联系方式: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周老师  0592-2189078  zzx430@xmu.edu.cn 

网址:http://ifas.xmu.edu.cn/cms/Index.aspx

                         

                             

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