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HAMMAD AZEEM同学,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管理办法》(厦大研[2023]49号)第三项第2条规定“经学院确认,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放弃申请结业或已失联的研究生,将予以退学处理”,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该生,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联系周老师,邮箱:zzx430@xmu.edu.cn,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