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DA MOSTAFA YOUSSEF ABIDOU同学,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该生,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4日前联系周老师,邮箱:zzx430@xmu.edu.cn,超期未回复,将视为该生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