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HAMSUDDEEN MAMUDA ALI同学拟作退学 处理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来源: 浏览:

    SHAMSUDDEEN MAMUDA ALI同学,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前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超过注册时间2周未到校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将予以退学处理”,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该生,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3日前联系周老师,邮箱:zzx430@xmu.edu.cn,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25年10月11日